廣西自治區政府出臺《廣西新能源汽車發展行動方案(2016-2020年)》
2016-09-19 15:10:43 來源:中國智能交通責任編輯: dingzhaowei
摘要:到2020年,全區計劃形成新能源整車年生產能力40萬輛,新能源動力總成年生產能力突破5萬套,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年產值300億元;新增新能源汽車充電站104座,新增充電樁2 6215萬個。
日前,廣西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新能源汽車發展行動方案(2016-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車企業加快發展。
據悉,到2020年,全區計劃形成新能源整車年生產能力40萬輛,新能源動力總成年生產能力突破5萬套,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年產值300億元;新增新能源汽車充電站104座,新增充電樁2.6215萬個。形成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的開發、生產、銷售、檢測、服務為一體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體系。
《方案》指出,對經自治區審批(核準、備案)或投資額在5億元以上且投資強度達到150萬元/畝以上的市、縣(市、區)審批(核準、備案)的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清單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由自治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做到應保盡保;對市、縣(市、區)一級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指導市、縣統籌安排自治區切塊下達的市級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予以保障用地。
《方案》強調,要完善充電設施用地政策。供應新建項目用地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可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允許土地使用權取得人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按要求投資建設運營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在停車場(位)等現有建設用地上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通過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的,可保持現有建設用地已設立的土地使用權及用途不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現有建設用地新建充電站的,可采用協議方式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政府供應獨立新建的充電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規劃確定的用途管理。供應其他建設用地需配建充電設施的,可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依法妥善處理充電設施使用土地的產權關系。(廣西日報)
聲明:
凡文章來源標明“中國智能交通網”的文章版權均為本站所有,請不要一聲不吭地來拿走,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本網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所有未標明來源為“中國智能交通網”的轉載文章均不代表本網立場及觀點,“中國智能交通網”不對這些第三方內容或鏈接做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
征稿:
為了更好的發揮中國智能交通網資訊平臺價值,促進諸位自身發展以及業務拓展,更好地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服務,中國智能交通網誠征各類稿件,歡迎有實力的企業、機構、研究員、行業分析師投稿。投稿郵箱: zw.ding@cps.com.cn(查看征稿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