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交通運輸研究所主任程世東發表了主題演講。
以下為程世東演講內容。
大家好,很高興有這樣一個機會跟大家來交流。我跟大家交流的主題是《互聯網+交通新業態的發展與管理政策》,因為我本身主要是做政策研究的,所以說跟大家探討一下個人的幾點認識。
分享經濟?共享經濟?或者互聯網+新業態?
個人認為還是稱之為互聯網+新業態,因為共享經濟或分享經濟本身就有一定的分析,關于什么樣才是真正的共享經濟,最核心的是閑置資源還是經營性資源、是B2B還是C2C的問題,這有很大的爭議。并且對于互聯網+交通的新業態而言,每個新業態里面存在著閑置資源和經營性資源的問題。不管是網約車、還是共享單車、或共享汽車等,越來越傾向于經營性資源,也就是企業自己買的專用的車輛來進行經營。
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我個人認為現在官方的文章里面表達了他的定義,其實還是比較準確的。我們所說的專車、快車是網絡預約出租車,我們的共享單車是互聯網自行車租賃,共享汽車叫小汽車共享分時租賃。雖然不太符合我們老百姓的說法,但它還是比較本質的定義了這種事物。因此,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更傾向于互聯網+新業態,它更多的是傳統業態的一個升級版,利用移動互聯網實現了信息的實時對接,實現了按需提供服務的狀況。
第一,“互聯網+”其實是指“移動互聯網+”,因為移動互聯網跟交通是吻合的,交通的所有要素更多的是移動的,包括出行、個人是在移動的、車也是移動的。在傳統的互聯網階段,“互聯網+交通”沒有太大的發展,移動互聯網發展以后,才有了快速的發展。
第二,為什么資本高度關注?其實這個大家也清楚,因為衣食住行的行是非常廣泛的,互聯網是講究入口、講究流量的,所以就會對交通非常關注。當然資本的力量確實有力的推動了所有業態的發展,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影響。首先在發展的過程中,這個行業新的發展若是相對比較平緩的發展,或者快速發展是沒有問題,但是爆發式的發展對我們的管理帶來很大的難度,包括網約車和共享單車,網約車對傳統業態的矛盾解決產生了很大的問題,共享單車快速發展使得停車、管理可能都很難在短時間跟上。資本是逐利的,在逐利快速退出以后,可能又會產生更大的難題。
第三,網約車也好、共享單車也罷,快速發展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很多人就說,它是提高了我們的服務質量,提供了個性化多種多樣的出行服務,這個觀點我是認同的。但是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其實是在這個行業、在原有的傳統業態上供給不足的,例如網約車其實是因為傳統的出租車供應不足;共享單車是因為原有的最后一公里的汽車是缺失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供給不足導致的,當然提供了更好的服務是另外一個方面。
不論是網約車、共享汽車、共享單車以及共享停車,它的異同點在哪兒?最大的共性是互聯網經濟,確實是有規模化以后高度集中壟斷的狀況,當然它也有差異。網約車為什么會那么快發展,隨后為什么共享汽車發展比較慢,而共享停車發展又更慢呢?這就是主要原因。
互聯網+新業態發展態勢
談談發展業態的發展態勢,首先網約車快速發展的真正原因,還是原來的供給不足。現在發展到什么階段,其實大家也有目共睹,我認為從行業管理的角度來講,它更多的是一個規范發展的階段。因為現在更多的是需要讓人、車要素的合規,讓它能夠真正的承擔它線上管理的責任,對于市場的發展階段是一個穩定發展。從市場的格局上來講,大家現在比較清楚的是一種“獨角獸”的狀況,但是個人認為不排除以后慢慢的有其它市場主體存在或者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尤其是城市級的以及專業化的平臺。
對于共享單車的發展狀況大家也很清楚,大部分城市基本飽和,也形成兩大市場主體。就以后來講,現在已經發展到這種狀況,后面不管是這兩大市場主體還是新的市場主體,它已經進入健康發展的狀況或者應該健康發展的狀況。誰能夠最后存活下來,我認為首先是誰更符合老百姓的需求,包括車的質量,可持續性等。另外,企業想在這個城市里存活,一定需要發揮他應有的線下管理責任,有運維的能力,符合政府的規定。即企業跟政府有一種良性的互動,才會使得這個企業能夠長期可持續的發展下去。
共享汽車也發展了很長時間,但是一直比較緩慢,它像共享單車和網約車這種爆發式的發展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它有局限性,更多的是和出租車去競爭、比對,包括網約車。在便捷性度、價格、包括提供服務的多元化等等,其實都和網約車、出租車差不多,并沒有明顯的優勢。所以不可能再去復制網約車和共享單車發展的道路。它更有可能的一種循序漸進的發展路徑,在目前來看選擇特定的人群或者特定的場景去發展。
其實共享停車也是一樣的,共享停車從一開始跟網約車基本上同時出現的,有很多資本在關注在推動這個事情,但是一直發展更慢。它的特點是因為停車場的所有者只能在每個企業、每個單位里面,不可能像共享單車或者共享網約車一樣自己去買車做這件事情。而停車場的所有者對于把他的資源拿出來共享的意愿,其實都不是特別的強,各種各樣的原因。住宅類的、商場類的、機關事業單位的等等,雖然原因不一樣,但是最后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不太愿意把他的資源共享出來,所以說這是導致共享停車發展緩慢的一個原因。
當然這兩年發展稍微快了一點點?原因是在做共享停車的企業一直是用共享經濟互聯網的思路來說服所有者的,但是所有者對這個不感冒,給所有者帶來的利益其實是很少的。從去年開始有一個趨勢,共享停車在跟業主在探討的時候換了一種思維或者換了一種說法,例如,我給你實現了智能化,也就是智能收費,能夠減少跑冒滴漏,減少人工成本。其實跑冒滴漏在停車領域里面的比重是很大的,一般來講加上智能化的收費系統以后會減少跑冒滴漏,能夠使得他的收益提高30%到50%以上,這個對于所有者的推動性還是非常強的。這兩年更多的是以智能化的說法在推動著這個事情,當然我認為它以后也會進入規模化寡頭壟斷的格局。
定制公交,個人認為它是受政府的約束最大的一個領域,所以說它的發展更多的取決于政府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市場的開放力度。這是一個發展的態勢。
互聯網+交通新業態的管理政策
第一個是政策價值趨向,其實每次在制定一項政策的時候,首先要考慮價值趨向,決定我們對它是鼓勵、還是大力鼓勵;是發展、還是規范發展。對于所有的互聯網+交通的新業態來講,毫無疑問我們都是要鼓勵的,因為它確實是更好的滿足老百姓的需求,更好的推動了傳統業態本身的轉型升級。
同時也需要看到一定要規范發展,在剛開始前兩年大家可能對這個不是特別的看重,但是這兩年老百姓和政府的認識更加到位,所以我們要對它進行更加的規范化管理。現在更多互聯網+新業態考慮的是線上的東西,而其實它本質上所有的業態都是傳統業態的升級,也就是運輸業或者是交通業線下是主要的、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需要規范發展。在所有的業態里面為什么我們的鼓勵力度不一樣?最主要的取決于政府看重的它是不是集約化,是否共享并不重要。因為考慮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只有更大化的節約利用道路資源,對環境的污染帶來更小的影響,鼓勵的程度才會更大。
從這個角度而言,對于網約車、共享汽車本身是小汽車出行,我們可能對它鼓勵的力度就沒有那么大,至少沒有共享單車那么大。當然我認為最需要大力鼓勵的,其實是現在發展比較慢的互聯網巴士,即公共交通。公共交通更有效地吸引私家車的轉移,要想實現整個城市的交通擁堵的緩解,最主要的是把小汽車的人轉移過來,其實它是一種最有效的手段。
在兩年以前出臺了網約車政策承認它的合法,其實我們應該看到,除了對老百姓的更好服務的提供以外,還應該充分的看到它的正面性,就是為傳統出租車的改革創造了契機和條件。
目前發展到這個階段,我們怎么去看在其中的一些問題呢?如何去理解國家的政策里面提到的錯位發展呢?首先所有改革需要采用漸進式的路徑,不僅僅是出租車改革。只有漸進式改革的路徑才能保持行業的穩定,所有的互聯網+新業態大部分都是一個爆發式的增長,而爆發式的增長和政府漸進式的改革路徑是有沖突、有矛盾的。現在看網約車對于傳統出租車的沖擊,其實已經基本上結束了,在這種情況下,錯位發展策略或者戰略是否已經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
融合發展
融合發展是讓這兩個業態各自獨立的和諧發展,最后走到一起變成一體融合的概念。我個人認為,一體融合可能是一個最終的目標和趨向,如果最終是一體融合,現在對于更多的應該是巡游車向網約車靠攏,在管理方面,對人、對車、對要素要更加寬松、要更加市場化,同時讓它兩個要變成一個東西。簡而言之,巡游車駕駛員也是出租車駕駛員,網約車駕駛員也是同樣的駕駛員,我們沒有必要區分開,車也沒有必要區分開,在定價機制上更加趨向市場化,企業的用工方面也更加的靈活。線上管理也是一樣的,巡游車的管理要求,網約車也是同樣的管理要求,來保證服務質量、保證安全,甚至最后我們的方向都是一致的。都是出租車,既可以巡游、也可以網約。
當然現在我們最主要的工作重點,應該是推動網約車的合規化。這需要更有效的手段去實現,目前的手段還不夠。對于巡游車來講,最迫切的問題是解決定價機制的改革。
共享單車,對共享單車的看法首先是自行車,然后是經營性。更多的是要積極的鼓勵它,但在鼓勵的同時,一定要強調企業的管理責任。當然政府的責任也不容忽視,政府應該為自行車的發展創造更良好的騎行和停放的環境。大家都說亂停亂放,這有人的原因、有企業管理不到位的原因,其實個人認為很重要的是我們停放的地方不夠便利,能力不夠充足。所以,政府需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企業也需要把自己線下管理的責任承擔起來。
對于定制公交、互聯網巴士,最主要的是政府要盡快的明確態度,制定規則,只有這樣市場才能夠發展。
對于共享停車,我認為共享停車或者說互聯網停車有三大板塊:
? 收費智能化
?城市停車政府管理信息平臺
?面向老百姓的停車信息誘導系統
在這方面政府應該做什么呢?其實我認為政府應該做的是,第一,路內停車的智能化收費;第二是城市停車管理信息系統,也就是行業管理需要做的事情。而面向老百姓的停車信息誘導系統,這應該交給市場來做,現在有很多城市政府在做了路內停車系統和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以后,再做面向城市的老百姓的停車系統,這是比較難的。我認為所有面向老百姓服務的尤其是提供出行服務的平臺信息系統,只有企業才能做得更好,因為企業才會更好的考慮老百姓的需求,來不斷地改善他的服務。
我一直是做研究政策制定的,我們最后所有的政策制定其實是不同利益主體的博弈和平衡。比如說網約車,在政策制定的時候,一定要考慮新舊這兩個業態的矛盾,既要讓巡游車有改革,又要讓網約車有發展,同時要考慮打車一族和乘出租車的人以及公交車的人的利益訴求。如何解決自行車和小汽車停車中的爭奪,以及我們自行車停放和一些休閑、健身、娛樂場所以及綠化方面的平衡,包括很多的老年人,其實他認為擠占了他的休閑場所等等,其實這都是不同利益主體的博弈和平衡。最后,我認為任何一個政策出臺沒有哪一方是完全滿意的,一定是大家都不滿意的。
不同新業態的發展、創新、融合,對管理帶來的變化和要求:
● 模糊了經營與非經營、職業與兼職的區別。
● 對于行業管理來講,其實行業的界限在慢慢的模糊。尤其是現在的出租車、網約車、共享汽車、汽車租賃都在慢慢模糊,如果無人駕駛就全都變成一個行業。對于管理部門來講,是不是需要改成按要素或者屬性進行管理,也就是人的管理、車的管理等等,按照這種方式來管理是不是更好。
● 它打破了行業的局限性,也就是說不僅僅市交通本身,對于互聯網+新業態來講,它一定是更綜合的,我們對市場壟斷行為的監管、對網絡信息的監管、對金融安全的監管、經營體系的監管等等,一切都需要更多部門來共同努力。當然互聯網+新業態對政府的監管能力也提出更大的考驗。
● 要有有效的手段,這些手段需要依法推進。我現在最大的體會是,現在的互聯網市場主體你在對他進行規范管理的時候,促進我們政府依法管理。而原來我們的政府在管理的時候更多的是采用行政手段,現在在市場的推動下,我們更多的是慢慢向法律的依法來進行治理的方向發展。
我就簡單跟大家交流這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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