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管局委托吉林省高速公路電子收費運營服務中心向社會發行吉通卡(暫不對貨車發行),吉通卡可在全國ETC聯網的高速公路支付通行費用,配合電子標簽使用通行高速公路收費站ETC專用道,可實現不停車收費。
ETC車輛通行方式用戶將吉通卡插入電子標簽,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站時候,有四種通行方式。
ETC專用車道駛入,ETC專用車道駛出。車輛通行收費站出、入口時無需停車繳費,實現通行費自動計扣。
ETC專用車道駛入,人工收費車道駛出。車輛通行收費站入口時,無需停車刷卡:出口時將吉通卡從電子標簽中取出,交予收費員進行刷卡扣費。
人工車道或自動發卡機動車道駛入,ETC車道駛出。出口時車輛通行ETC撤掉,無需停車繳費,出口實現通行費自動計扣。
人工車道或自動發卡機動車道駛入,人工車道駛出。車輛通行收費站入口時將吉通卡從電子標簽中取出,交予收費員刷卡或在自動發卡機刷卡區刷卡(無需領取通行卡);出口時將吉通卡從電子標簽中取出,交予收費員進行刷卡扣費。
吉通卡余額不足時候,用戶必須使用現金全額繳納通行費。
用戶的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統一由省高管局自營網點或合作銀行指定網點提供,車輛通過收費站車道時,不單獨就每次通行提供發票。用戶需要發票時,可選擇在每月5日后到自營網點或合作銀行指定網點打印上一個月匯總金額發票(上月無通行記錄不能打印發票),或在有通行高速公路記錄5日后打印發票。如出現用戶銷戶等情況,需要以實際發生的通行費金額(未打印發票金額)開具發票。
另外,因吉林省ETC系統參加全國聯網改造工程,原磁條式標簽已經作廢。原省高管局賬戶預存款用戶已經平移到工商銀行,用戶自7月27日起到工商銀行指定網點辦理更換新版電子標簽相關業務;持有中信銀行暢行卡用戶自7月27日起到中信銀行指定網點辦理更換新版電子標簽相關業務。咨詢電話:0431-12122。
聲明:
凡文章來源標明“中國智能交通網”的文章版權均為本站所有,請不要一聲不吭地來拿走,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本網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所有未標明來源為“中國智能交通網”的轉載文章均不代表本網立場及觀點,“中國智能交通網”不對這些第三方內容或鏈接做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
征稿:
為了更好的發揮中國智能交通網資訊平臺價值,促進諸位自身發展以及業務拓展,更好地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服務,中國智能交通網誠征各類稿件,歡迎有實力的企業、機構、研究員、行業分析師投稿。投稿郵箱: itsshenzhen@163.com (查看征稿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