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打車軟件專車服務列為非法運營,停車費漲價治堵效果不明顯,咪表公司管理不規范,在過去的一年中廣州市交委的工作總是處于輿論焦點之中,這也使得市交委在本次市兩會上成為媒體重點關照的對象。昨日上午,在花都區人大分組討論會的外場,被記者包圍的市交委主任陳小鋼對上述爭議問題一一回應,坦率地談到了他的看法和市交委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談廣州宣布專車不合法—“和交通部說法并不沖突”
南都:不久前廣州宣布專車服務非法,但同時交通部卻鼓勵這種創新,包括上海市委書記韓正也表態支持打車軟件的創新,你怎么看廣州和交通部和其他地方的做法沖突?
陳小鋼(以下簡稱陳):我們現在對專車的打擊都是有上位法依據的,專車從政策上講是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打車軟件現在是用四方協議的方法,用租賃公司的車、勞務派遣的司機,乘客和聯網平臺簽訂協議,形成交易的協定進行運營,這里有兩個問題,開車的人,就是勞務派遣的司機,不具備運營資格,違反了出租車經營管理的條例,另外租賃公司只能提供車輛,不能派司機。
我也注意到你說的交通部表態,但說廣州的做法和交通部表態不一致是誤讀,其實兩者是完全一致的,支持創新不等于支持專車的運營模式,創新必須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進行,不能為了創新而創新,我們交委也支持創新,但不支持違法運營的行為。創新一定要依法依規,利于社會發展,利于市民利益,如果拋開現有的法律搞創新,可能帶來新的影響和不好的效果。
南都:但是各地違法運營的標準不一樣,北京上海也打擊非法運營,但是針對私家車,對于來自租車公司車源的專車是不打擊的。
陳:你說不打擊的信息準確嗎?我們知道的情況是北京上海打擊得也非常嚴厲。打車軟件的四方協議整合在一起就構成了違法的原因,租賃車不能派司機,派遣的司機也沒有出租車運營資格,這里面有嚴格的法律體系。我說句心里話,媒體不要老是覺得政府工作人員很蠢,不要老是預設政府工作都是錯的,我們的公務員隊伍一點不蠢也不弱,他們很了解現有的法律框架,在做這個事情的時候一定是想透了的。
南都:現在距離廣州宣布專車非法運營有一段時間了,這期間有沒有查處專車的案例?
陳:有,我們是打擊一切非法運營,包括克隆出租車,但是不會特指專車,數據是有的,到時你們跟交通執法局再問問核對一下;到時候執法的時候,如果媒體愿意參加也沒問題。
談市交委禁止專車但推出約租車—“推約租車非為壟斷只為市民提供服務”
南都:有人認為交委一手禁止專車服務,一手推出約租車,其實是制造了壟斷,你怎么看?
陳:跟壟斷沒關,我們壟斷它干嘛呢?能從中多賺一分錢嗎?沒有的,我們一點好處都沒有,這是為了給市民提供好的服務,專車的出現是對現行的出租車進行補充,廣州出租車這個行業從上世紀80年代出現到現在,本身也有轉型升級的要求,但是因為現實的原因,轉型升級碰到了一定的障礙,廣州出租車行業很特別,首次發牌的時候屬于私人永遠擁有的牌照,他們已經形成了利益階層,當然他們就要維護自己的利益,現在推約租車不跟他們的利益沖突的,巡游式出租車和約租車的市場是不一樣的,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是有兩種形式的出租車,包括紐約,紐約大概從1986年之后就不發放巡游式出租車牌照了,現在發的牌照全部是約租車牌,所以希望大家對約租車有正確的認識,這不是政府壟斷,而是在現有的政策下出現的新服務形式。
南都:現在距離約租車聽證會已經幾個月了,但還目前還沒有推出約租車服務,我聽說這其中有部分原因是招不到司機,是否如此?
陳:不是這個原因,花了這么久的原因是一直在進行系統的設計,直到元旦前才完成全系統的測試,現在很快準備推出公測,到時候也會邀請媒體作為公測對象,可能一段時間是免費的。招不到司機的說法很滑稽,很多人都愿意做,這塊會采取公司化運營和員工化管理,司機不用承擔傳統出租車公司的份子錢,就跟你們單位司機一樣的,拿績效工資,已經有四家出租車公司投標獲取2950臺的約租車指標。
談停車費漲價治堵的效果—“績效考核有周期最好以一年為限”
南都:昨天有市人大代表提出觀點,廣州停車費漲價治堵的效果不明顯,希望交委公布治堵的績效報告,交委有沒有計劃?
陳:這項政策效果一下子沒有出來媒體比較著急,之前也用了比較激烈的語言批評,其實我們對每項公共政策一直都跟進評估,評估期有長有短,得出的結果會有差別,話講得太激烈,可能逼著政府部門又做錯,其實冷靜點更好。績效考核需要有一定的管理周期,等周期完成之后進行回顧考核才能拿出報告,去年8個月才實施的,到年底才4個月,現在馬上出一個評估報告出來,從統計學上來講,能說明問題嗎?我們要取足一定的交通樣本點,現在取樣的時間都不夠,給我們一點時間取樣好不好?
南都:你覺得適合的時間是多長?
陳:最好的時間是一年,當然大家都著急可以縮短為半年,但是半年的數據不一定能夠說明問題。
南都:但是現在部分市政協委員和市人大代表覺得效果不明顯,你怎么看待這種現象?
陳:一個城市的擁堵問題需要綜合考慮,路邊停車的價格調整只是方法之一,它的效果是有限的,要更有效還要采取更多的方法。這些后續還要繼續研究,按照城市的特點和市民接受程度,綜合實施才能產生效果,停車費調價的目的還是希望市民快停快走,減少對路邊停車位的依賴,現在我們也正在考慮有更多的治堵方法;擁堵的解決一定是在多種方法的作用下才會產生效果。
談出租車份子錢—“上位法不變不會向司機個人發放出租車牌照”
南都:廣州出租車的牌照是否會向個人發放?因為只向出租車公司發放會不可避免的帶來司機交份子錢的問題。
陳:請大家搞清楚什么是份子錢,嚴格來說,份子錢是員工利用企業的資源謀生的成本攤銷,很不光彩地被貼上份子錢的標簽,這里管理費用、車輛成本都是成本,其實過去我們已經公布過份子錢的構成(記者注:2011年出租車調價聽證公布過),這個成本當然應該支付,問題在于多少,合不合理,物價局對此也專門審計過公布過,不行我們可以再公布一次份子錢的構成。
南都: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出租車公司的利潤并不高,這跟大部分人的直觀感受有很大差別,大家覺得這里面利潤非常高才對,所以會對其產生懷疑。
陳:如果你們有興趣,我們可以組織你們去深入采訪,了解出租車公司的管理成本是怎么構成的,按照國家規定,國有出租車企業必須有一定數量的車輛,還要按一定比例有修理廠,還要有清潔維護的場地,還有質量檢查和回廠巡檢,這些都要付出高額的成本。
南都:香港和臺灣都會對個人發放出租車牌照,只要你有安全的駕駛記錄等等,但是國內城市現在只向出租車公司發牌照,廣州會不會考慮向私人發放?
陳:廣州只是現在不向個人發牌照了,以前是有的。不過現在國家上位法不支持,交通部對法律法規的解釋是主張企業化經營、員工化管理,今后能不能改,還要看上位法。總的感覺,法律法規沒有發生改變之前,必須維護現有的秩序,不能上面還沒改,下面就急忙做,否則出了問題,后果很嚴重。我們也期望改革,而且發自內心地希望改革給行業帶來新的希望。
談咪表經營體制—年票的合法性沒問題但我們也在對合理性進行思考
南都:現在兩個咪表公司經營權2016年到期,大家對咪表招投標模式也有爭議,以后是否改革?
陳:我可以肯定的是,合同期滿一定會用新的招租方式進行經營管理,但是具體細節還沒有確定,現在大家一直在討論這件事,我覺得討論得非常有價值,這些意見會全面吸收,確定未來的咪表招租以何種形式,可以肯定的是一定跟現在不同。
南都:廣州現在的年票收費有市人大代表覺得不合法,你怎么看?
陳:合法性在廣州市層面沒有問題,廣州完全按照交通部和省市上位法制定的,肯定合法性的同時,我們也在對合理性進行思考,現在有很多人不交年票,將來我們也會考慮制定制度,甚至考慮引入司法程序,對逃票行為嚴格管理;不交的以后必須得交。
南都:在本次機構改革中,像一汽二汽三汽等交通國企都劃給市國資委管理,在國資委對利潤的考核下,有人擔心公交企業出于利潤考核的壓力會縮減一些虧損嚴重的城郊班線?
陳:這種擔憂可以理解,我們也在研究,公益性企業和完全競爭性的企業的區別,兩者有不同的原則,公共交通屬于公益性,不以利潤最大化為考核,應該考慮社會效益最大化,我們會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