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交將占機動化出行比例60%
2015-02-05 09:25:19 責任編輯:
摘要: 從山東青島市交通運輸委獲悉,市政府下發《關于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對城市公共交通在設施用地、投資安排、財稅扶持等方面給
從山東青島市交通運輸委獲悉,市政府下發《關于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對城市公共交通在設施用地、投資安排、財稅扶持等方面給予優先保障。按照《意見》,到2018年,山東青島市中心城區公交占機動化出行比例力爭達60%,公交站點500米基本全覆蓋,萬人公交車輛擁有量達25標臺,公交車輛進場率達100%,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公交優先發展的政策支持體系,基本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統中的主體地位,形成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新格局。
《意見》提出,按照存量“挖潛改造提升”、增量“強制規劃配建”原則,不斷提升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和舒適性。將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場站、軌道交通車站以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并實現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對新建公共交通設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按照市場化原則實施土地綜合開發。對現有公共交通設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規劃且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進行立體開發,綜合開發收益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彌補公交企業運營虧損。
為優化公交線路和站點設置,逐步提高覆蓋率、準點率和運行速度,《意見》要求,在單向3車道及以上或有條件的城市道路辟建公交專用道,市區新建、改建的主干道也要同步規劃、建設公交專用道,逐步形成公共交通優先通行網絡。同時,加大對違法占用公交專用道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保障公交路權優先。
根據《意見》,山東青島市將把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資金納入公共財政體系,提取5%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資金,優先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全面落實關于城市公共交通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意見》還在推進公交全域統籌、智能交通發展、健全法規標準、推行綜合管理、嚴格考核監督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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