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7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4-05-06 13:58:36 來源:中國國土資源報責任編輯: sunny
摘要:4月17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簽署國土資源部第58號令,頒布《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4月17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簽署國土資源部第58號令,頒布《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執法證件是執法人員的身份證明,《行政處罰法》對執法人員的執法身份證件作出了明確規定。2000年,原國家測繪局頒布的《測繪行政執法證管理規定》實施以來,在加強測繪行政執法證管理,規范測繪執法人員執法行為,促進測繪執法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國測繪地理信息事業快速發展,地理信息應用的領域越來越廣泛,原有的管理制度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的要求。為此,根據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國土資源部會同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全面總結了《測繪行政執法證管理規定》實施以來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實踐經驗,研究分析了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修訂頒布了以上《辦法》。
《辦法》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一是鑒于國家測繪局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測繪行政執法證相應更名為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二是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監督管理職責,擴大到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同時擴大了執法證的配置范圍。三是增加了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評的有關內容,通過培訓、考評、獎懲提升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四是推進了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信息化管理,所有環節都通過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提升管理水平。五是加強了對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人員使用執法證的監督管理,完善了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追究制度。六是細化了對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管理,對執法證的申領、注冊、補發、換發、注銷、吊銷等各環節,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辦法》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推動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范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行為,為切實維護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秩序,保障國家地理信息安全,促進我國測繪地理信息事業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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