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首例更換“問題汽車”的國內汽車三包第一案在江蘇宜興判決,消費者一審勝訴,引發公眾廣泛關注。盡管車主的權益歷經周折終獲維護,但事件帶來的思考卻遠未停止:汽車銷售“只修不退”依據何在?面對強勢賣方,消費者該如何維權?任先生的的勝訴是否預示著汽車行業“只修不退”的潛規則就此終結?此案件被公眾和輿論稱為國內汽車三包“第一案”,這能否真正成為中國汽車三包出臺的催化劑?
消費者應該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衛權利
很多中國消費者在面對強勢一方時往往會選擇息事寧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加上任何人提到上法院,打官司,大家都會覺得頭疼,都會有一點含糊,很多人選擇算了,修修得了,這其實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賣方的強勢。
對此,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紅衛在接受北京1039電臺采訪時表示,消費者在遇到這樣的投訴以后,與商家協商無果的時候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權利。江蘇宜興市人民法院應該說2月15號做出了換車的判決,可以說為消費者討回了公道。我們大家都給予了他高度的評價。整個事件從11月15號起訴,到2月15號法院一審判決出來,只經歷了三個月,這三個月當中,還加上農歷過年,刨去過年時間沒有多長時間,就拿到一審判決是我們大家非常高興看到的一個判決結果。這個案例啟示我們,一定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到法院起訴,不要害怕法院審判時間長、難。通過這個案件來看,法院審判時間并不長,三個月的時間,包括加上一個過年,我想消費者是等得到的。
汽車雖尚無三包但“退換”并非無法可依
在這起案例中,我們看到了法院的判決:汽車經銷商為消費者更換相近系列新車一輛。法院認為,雖然本案原被告雙方在車輛買賣過程中未對質量及違約責任進行約定,但原告所購車輛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多次出現變速箱質量問題,已不能達到原告正常行駛、方便生活的購車目的。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法院最終支持任某更換車輛的訴請,判決銷售商為其更換該品牌相近系列新車一輛。
這起案件中依據的是“合同法”相關規定,其實中國合同法,消法,質量法這些法律條款中找到相關依據,汽車不同于其他普通商品,質量好壞不但決定消費者能否正常使用,更關系到使用安全,本案當中這位邁騰車主任先生汽車維修更換一個變速箱總成占到車價的三分之一,說明了它在整車質量性能,安全使用中占據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原告所購車輛在不到兩年時間內,兩次出現變速箱嚴重質量問題,修理過程和試車過程仍然出現問題,此原告要求更換車輛的訴求,法院認為是合理合法的,因此應予支持。
時機日趨成熟“汽車三包”亟待出臺
當前,我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汽車消費市場和生產地,汽車消費糾紛亦隨之大量出現。中消協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汽車投訴16805件,同比增長近20%,投訴量再創新高。由此,矚望多年的汽車三包政策成為越來越多人關注的焦點。
曾多次參與汽車三包責任規定修訂工作的中消協專家認為,宜興消費者勝訴說明汽車三包出臺時機日趨成熟,“已經到了該實施的時候”。復旦大學社會科學基礎部副教授邵曉瑩認為,雖然汽車三包短期內會對廠商帶來一定的消極影響,但陣痛期后則將提升整個行業的發展水平。
公眾期待的汽車三包規定出臺在望,一些專家和業內人士認為,雖然歷經修改的條款明確了向消費者靠攏的價值取向,但可操作性仍顯不夠,宜從細節處入手加以完善,同時引導消費者樹立科學的維權觀。
此案件的勝訴雖然是個案,但是它釋放出一種信號:司法在加強對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我們呼吁“汽車三包”和“召回條例”的盡快立法出臺,這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切實保護,同時也是對產品質量提升的一種倒逼,更是對整個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一種保護。
聲明:
凡文章來源標明“中國智能交通網”的文章版權均為本站所有,請不要一聲不吭地來拿走,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本網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所有未標明來源為“中國智能交通網”的轉載文章均不代表本網立場及觀點,“中國智能交通網”不對這些第三方內容或鏈接做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
征稿:
為了更好的發揮中國智能交通網資訊平臺價值,促進諸位自身發展以及業務拓展,更好地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服務,中國智能交通網誠征各類稿件,歡迎有實力的企業、機構、研究員、行業分析師投稿。投稿郵箱: itsshenzhen@163.com (查看征稿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