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高速公路安全暢通,控制車輛行駛速度,吉林省高速公路支隊從2008年開始,先后分兩期在京哈高速公路長春至四平段等設置了30個固定測速點。第一期投入使用后,因超速引發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25%。2010年11月第二期正式投入使用后,因超速引發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42%。為進一步降低超速行駛違法行為,我省第三期和第四期新增電子監控設備47處。
城市晚報訊昨日在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隊的新聞發布會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交通管理大隊副大隊長祝英君介紹說,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固定電子監控設備有77處,高清移動測速抓拍系統38部,已經大面積覆蓋全省高速公路,提醒廣大駕駛員高速行駛時刻保持安全車速。
115個電子監控
幾乎覆蓋全省高速
據祝英君介紹,今年7月13日,在通過人工整治違規占道行為的基礎上,吉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研發并設置了“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智能檢測系統”,在全國高速公路中首創使用并申請專利。不按規定車道通行的車輛會被即時拍攝,并對違法駕駛員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該項專利不僅是全國首創,而且系我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隊研發。
在200米范圍內抓拍3張圖片,不僅不會錯罰一人,更不會讓一起違章事件漏網。高速公路支隊2008年開始,先后分兩期在京哈高速公路長春至四平段、京哈高速公路長春至拉林河段、琿烏高速公路長春至吉林、琿烏高速公路吉林至琿春段設置了30個固定測速點。為進一步降低超速違規行為發生率,支隊在琿烏高速、撫長高速、營東高速新增電子警察監控設備47處,還有38部高清移動測速系統。
高速測速起拍值
調整為100公里/小時
祝英君說,吉林省高速公路測速起拍值已由原先的120公里/小時調整為100公里/小時。所有時速超過100公里的車輛都會被攝錄下來,但是被攝錄并不意味著就一定要被處罰。根據法規規定,高速公路上除了小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最高限速是100公里/小時,小型客車的最高限速是120公里/小時。
“這么做的目的,就是將重點車輛、長途班線、旅游客車的速度降下來。”時速超過100公里的車輛全部拍下來后,對小型客車時速超過120公里的進行處罰,其他車輛則是時速超過100公里就要被處罰。
針對部分駕駛員在臨近測速點時驟然減速,過了測速點又猛踩油門的現象,祝英君表示,目前,吉林省高速公路采取的測速設備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雷達測速,通過發射雷達波測速;一種是地感線圈測速,通常是把設備安裝在固定地點,進入地感線圈就可測速。一般在10米至30米范圍內,就能抓拍。建議駕駛員不要刻意躲避,因為那樣對自身安全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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