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報,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的特別通行權利,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置工作“綠色通道”,最大限度確保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公安消防、衛生、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對應急聯動單位和救急的群眾通過電話、短信、微博等形式向公安交管部門提出的求助,要樹立“救急就是警情”的意識,第一時間接警,主動采取提供就近交通狀況、信號燈調控、分流等措施積極協助。必要時要調動現場執勤民警疏導其他社會車輛避讓。對情況特別緊急的,可派出警車開道引導急救車輛行駛。
此外,公安部交管局同時強調,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通過電子監控、路面巡查、臨檢等措施加強管理,對違法占用應急車道通行的,以及不按規定讓行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嚴格依法予以查處,該罰款的罰款,該記分的予以記分。
14日從北京交管部門獲悉,其實從去年12月中旬開始,市公安局、市衛生局等部門就已經啟動了應急交通勤務機制。
聯勤機制建立后,當急救車接到危重病人后,如果遇到交通擁堵的情況,可以第一時間反饋到聯勤指揮平臺,由交管部門提供合理的路線,幫助急救車盡快抵達醫院。如果在急救車接到病人前遇到擁堵,也將視情況向聯勤指揮平臺請求幫助。針對交通事故傷者,如果傷者第一時間撥打的是122,聯勤指揮平臺的120工作人員可以立即調派急救車輛,加快了應急反應速度。
對“122”直接接報的群眾緊急求助,交通指揮中心將通過電視監控系統查找求助車輛,并利用流量監測等科技系統,會同屬地支大隊為求助車輛確定最佳行駛路線。北京交管部門表示,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未給特種車輛讓行的司機將處以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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