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棲霞區發生一起事故,一輛燃油助力車和一輛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導致兩人重傷,一人輕傷。結果,無論是助力車,還是電動三輪車,都超過了國家標準,被交管部門認定為機動車。11月18日,從南京交管局了解到,南京街頭所有的電動三輪車,都是不符合規定的,按現有政策,屬于機動車范疇。而能上牌的電動自行車,仍屬于非機動車。
電動三輪車
被認定為機動車
2012年10月10日,南京堯化門發生一起事故,老張駕駛的電動三輪車,與老王駕駛的燃油助力車相撞,導致兩人重傷,一人輕傷。在許多市民的觀念中,這兩種車型原本都該屬于非機動車,但是經交管部門鑒定后發現,這兩種車都是機動車。
原來,事故中的燃油助力車,氣缸容量達到了105CC,大大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標準30CC,而這輛燃油助力車的合格證上,顯示的氣缸容量竟然只有35CC。老張的電動三輪車也是如此,整車重量為86公斤,而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要小于40公斤,最高時速已經達到了47公里,國家標準是時速在20公里以內。
根據檢測結果,交警部門認定兩輛車都屬于機動車,而且兩個人都沒有駕駛證,屬于無照駕駛,在這起事故中負同等責任。據介紹,兩人因為無證駕駛,要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還可以并處15日以內的行政拘留。
11月18日,南京市交管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像老張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電動三輪車為機動車。這位負責人說,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電動三輪車,均未經主管部門生產許可,屬非法車輛,更不能注冊登記上牌,上道路行駛也是違法的。如果駕車人沒有相應的駕駛資格,一旦駕駛了被認定為機動車的電動三輪車,將承擔無證駕駛機動車的相應法律責任。
那么,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上路是否需要購買保險,駕駛人是否需要持有相關駕照?交管局負責人說,電動三輪車本就不允許上路行駛,是無法登機上牌的,因此也買不了保險。
能上牌電動車
是非機動車
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那么,許多南京市民使用的電動自行車,該怎么鑒定呢?
從南京市車輛管理所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中旬,南京市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已經達到197萬輛,按照今年每月2.5萬輛的平均上牌量計算,年底前將突破200萬輛。
那么有的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時速超過20公里,是不是也算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是小于40公斤、時速在20公里以內。“只要能夠在車管部門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都是非機動車。”交管局負責人告訴記者,因為這些車輛都經過相關部門的檢驗,屬于合格車輛。交管部門依照交通法中非機動車的有關規定,對這些車輛進行依法管理。這位負責人也提醒,根據交通法規定,車輛上路行駛必須申領號牌,無牌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交管部門根據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四個部門聯合發布的《江蘇省電動自行車備案產品》,來確定允許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品牌和型號,符合《備案產品》規定的車輛均可登記上牌。目前,江蘇省符合這一規范的電動自行車有兩千余個品牌、6萬余種型號,消費者在購買之前要向商家仔細詢問辨別。
如果購買到無法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很有可能是不合格的超標車輛,因此,消費者應當謹慎。
騎電動車釀事故
可能要判刑
伴隨著電動自行車數量的激增,與電動自行車有關的交通事故,尤其是致人傷亡的交通事故也隨之增加。據統計,與電動自行車有關的交通事故中,闖紅燈、走快車道、超速、超載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引發的交通事故最多,甚至有因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而被判刑的。
交管局負責人介紹,2012年5月25日,徐某騎電動自行車在和燕路快車道上由東向西行駛,行至安懷村附近時由于車速過快迎頭撞上由南向北過馬路的伍女士,致使伍女士頭部著地顱腦受損,經搶救無效死亡,徐某對受害人家屬賠償后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
同時,這位負責人提醒,酒后也不能騎電動自行車上街。根據交通法規定,醉酒騎非機動車,處以50元罰款。而且,酒后騎非機動車,安全隱患也不小。今年5月13日21時許,在江東北路定淮門大街路口,吳某騎一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與一輛轎車相撞。吳某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尸檢,吳某血中酒精含量達到了222.4mg/100ml。正是由于吳某酒后騎車并闖紅燈,認定他負有事故的同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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